2023-09-03 00:28 来源:福建炎黄纵横 作者:闽台文化大词典

  对台 戏俗。两个以上戏班同时被一雇主聘请,一般是先被雇请者为“正台”,而后被雇者为“副台”。开演时“正台”须击三声小锣,暗示“副台”准备开演,而“副台”回击三声小锣,双方才能正式开演。(有的地方演对台戏是以敲板鼓为号)。演出快结束也应先打招呼,此为对台的“公约”,戏班均守此约,以免相互伤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