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-06-12 23:18 来源:福建炎黄纵横 作者:闽台文化大辞典

    才与善恶 朱子学观点。因《孟子·告子篇上》有“乃若其情,则可以为善矣,乃所谓善也。若夫为不善,非才之罪也”。此是孟子驳斥告子性无善无不善、性可以为善可以为不善及有性善有性不善之说的。在孟子看来,若有不善,乃“不能尽其才”或“陷溺其心”。到这里,孟子无进一步的说明。朱熹在《朱子语类》中说:“孟子言才,正如言性,不曾说得杀,故引出荀、扬来。到程、张说出气字,然后杀了。”荀子性恶论与扬雄善恶混论皆对才与善恶未说清楚,却引出理学家的气质说,以气禀之正为善、气禀之偏为不善。程子说:“才禀于气。气有清浊,禀其清者为贤,禀其浊者为愚。”(《二程遗书》卷十八)。朱熹在《孟子集注·告子上》等处,继承程子说,以“才犹材质,人之能也”言之:孟子论才亦善者,是说本来善底才。才本是善。但为气所染,故有善有不善。亦是人不能尽其才。以性而言,则才与情非有不善也。特气质之禀不齐,是以才有所拘,情有所徇,而不能一于义理。程朱之说为后来多数朱子学家所继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