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2-11-17 23:29 来源:福建炎黄纵横 作者:闽台文化大词典

  致用书院 清代福州四大书院之一。在福州乌石山。清同治十二年(1873),福建巡抚王凯泰修葺旧西湖书院(址在今湖头小学),设立“致用堂”一所。十三年,取“学以致用”和“通经致用”之意,改称致用书院。光绪年间(1875-1908),书院移到乌石山范公祠(范承谟祠堂)左近。依山建筑,前为讲堂,高爽宏敞,为各书院所不及。内有书斋和藏书室,后院有楼房,为山长住宅。左边种植梅树,后面建屋,为“十三本梅花书屋”,有山长谢章铤所撰楹联:“青山本是吾家物,老树不忘天下春”。书院参照阮元在杭州创立的“诂经精舍”和在广州创立的“学海堂”的规章制度,专习经史、古文,以培养经世致用人才。书院历任山长有林寿图、郑世恭、谢章铤等。书院培养了很多人才,如研究经学、文学的黄增,研究史学的张亨嘉(京师大学堂首任监督)等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,废科举后学校次第成立,书院改为全闽师范学堂简易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