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-05-05 22:03 来源:福建炎黄纵横 作者:吴建华



借光脱贫与点亮小康

 

吴建华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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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6月底的一天,下午,我们冒着飘飘洒洒的细雨,来到“九山半水半分田”的大田。这是一个典型的山区县,虽见群山巍峨、绿树葱郁,但自然条件差,贫困村、贫困乡的“造血”功能严重不足。

  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以来,大田县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,全面落实三明扶贫改革实验区建设任务。针对贫困户的特点,坚持以“绣花”功夫,精准推进“一家四业”产业扶贫,通过造福工程建好一个家,“房前”劳务业、“屋后”种养业、“院内”手工业、“屋顶”光伏业。多渠道增加贫困户的收入,让每个贫困户实现安居乐业。截至2017年,全县已有2807户、8432人贫困户实现脱贫,7个贫困村实现摘帽。

 

大石村“借光”脱贫的传奇

 

  大石村是武陵乡的一个贫困村,实施光伏产业扶贫。通过“房光互补”“农光互补”“地光互补”等方式,鼓励贫困户发展光伏产业。2018年1月12日,国网福建电力“服务光伏发电·助力脱贫致富”新闻发布会在大田县召开,20多家中央和省、市新闻媒体,宣传报道了大田县光伏扶贫的经验。大石村,就是其中突出的典型。

  整合大石村防洪堤的两岸、屋顶、空地等场地资源,全乡共安装光伏1545千瓦,其中利用大石村3.7公里防洪堤两岸道路,建设光伏长廊长2.6公里,安装1197千瓦,全乡133户贫困户、3个贫困村和贫困乡实现光伏扶贫产业全覆盖。

  我们沿着大石村防洪堤漫步,但见一片片光伏,在初夏的阳光下,闪射出夺目的光芒。一望无际的光伏,构架起光伏的长城,白色的叶片直指蓝天。

  该项目每年可为乡财政增收约37.4万元,贫困村每年可增收约4.5万—11.9万元,贫困户每户每年可增收约0.75万元。全县有65.7%贫困户(其中89%属深度贫困人口)、86.7%贫困村通过“屋顶”光伏业增收脱贫。

 

吴山光伏扶贫产业园的硕果

 

  吴山光伏扶贫产业园,以“借光脱贫、点亮小康”为目标,打造成集光伏发电、休闲旅游、特色农业等功能为一体的光伏扶贫产业园。实现精准扶贫、美丽乡村、产业融合、休闲旅游、治河护水,相互促进的“五种成效”。此外,园区内还有“一园六业”,即500千瓦千米光伏发电站、特色乡村旅游体验点、传统农业红米种植示范点、观赏农业多彩田园、设施农业无土栽培种植园、休闲农业瓜果采摘园。

  利用梓溪村的河滨游步道、水渠、微动力污水处理系统等闲置空间,建设总装机容量500千瓦、长1000米的光伏发电站。总投资363万元,由镇、村、户三级融资入股,预计年可发电56万度,电费收益55万元。

  2018年计划种植板栗南瓜、红皮南瓜、甜蜜南瓜等多种南瓜20亩,绘出色彩斑斓的图画观赏区。提升农特产品的游赏价值,推进特色农业与旅游产业的融合。

  此外,充分利用光伏长廊“廊下”空间,建设无土栽培种植园。该园投资25万元,在河滨路光伏长廊两侧,无土栽培种植302米,其中一侧用于种植蔬菜,另一侧用于栽培观赏性花卉。同时,投资18万元,在河滨路建设瓜果采摘园,种植黑老虎、八月瓜、红心猕猴桃、软枝猕猴桃、特长蛇豆、砍瓜、变色瓜、大酒葫芦、小葫芦等瓜果,促进光伏发电与休闲农业的融合发展。

  为了发展传统农业,村党支部党员带头流转土地,发展红米种植,辐射带动村民35户,共种植红米128亩,亩产350公斤。一方面,加强与福州市石狮商会、厦门大田商会合作,红米年销售额可达50万元。一方面,在红米种植期外,探索种植马铃薯、玉米、黄瓜等农特产品,促进梓溪农特产品多样化发展。通过产业集聚,将河道经济、河道文化与特色旅游相结合,开展乡村游、亲子游、农家乐等旅游活动。推动光伏与农业、旅游业的深度融合,实现特色乡村旅游产业的发展。

 

绽开小康的“三光”互补之花

 

  为实现光伏用地的集约化,大田县探索推行“房光互补”“农光互补”“地光互补”的3种建设模式,按5万元投资每户贫困户,年可增收0.75万元;贫困村按30万元投资,年可增收4.5万元;市级贫困乡按200万元投资,年可增收30万元,不仅实现了土地利用率和收益率的“双提升”,还促进了经济效益、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共赢。

  首先,是“房光互补”。即“房屋加光伏”,通过在贫困户房屋或村部、学校等公共场所屋顶建设光伏电站,充分利用屋顶空间资源和水渠、道路等基础设施上的闲置空间。并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,统筹规划布局,统一设计房屋屋顶、立面与周边绿化设施,充分融入田园山林生态环境,建成一批景致优美的“光伏村镇”。作为全县试点的吴山乡梓溪村,率先在15户贫困户住房的屋顶,安装光伏板。同时,利用河滨游步道、水渠、微动力污水处理系统等闲置空间,安装光伏板,打造成千米景观长廊,成为美丽乡村建设的样板。

  其次,是“农光互补”。即“农业加光伏”,通过在光伏板下种植反季节蔬菜、喜阴食用菌或家庭养殖等方式,将光伏发电与农业产业化相结合。在大力推广智能设施农业的同时,逐步覆盖光伏发电设备,建成冬暖式反季节光伏农业大棚、弱光型光伏农业大棚、光伏养殖农业大棚等智能光伏农业大棚,实现了棚外光伏发电、棚内种植养殖。如目前已规划建设500亩的小汤泉扶贫产业园,引进蛋鸡生产、肉兔养殖企业,将顶棚全部覆盖光伏板,产生收益作为扶贫专项基金,用于返贫贫困户的扶持资金。

  第三,是“地光互补”。即“闲置用地加光伏”,利用闲置用地,建设光伏电站,特别是结合水土流失治理工作,在水土流失治理地上建设光伏电站,将荒地变成“太阳地”,实现了边治理、边收益的良性互动。前坪乡川石村就是一个成功的范例,利用34.95亩的荒草地、废弃矿山建设光伏发电设施,解决40户贫困户的光伏建设用地问题。

  在景色宜人的梓溪河畔,一片片的光伏板,在阳光的照射下闪烁着金光,蔚为壮观。光伏扶贫,给贫困户带来了“阳光的收益”,点亮了小康。

 

三定举措构筑光伏产业扶贫的基石

 

  大田县共有建档立卡的贫困户2838户、8553人,建档立卡的贫困村34个,空壳村38个及市级贫困乡2个。贫困户中无劳动力、无资源、无稳定收入来源的“三无”人员比例大,贫困村、贫困乡的“造血”功能严重不足。

  为解决贫困户、贫困村、贫困乡稳定脱贫、持续增收问题,为贫困乡安装200千瓦,为贫困村、空壳村安装40.92千瓦,为贫困户安装6.82千瓦。全县共完成建设规模16.4兆瓦,年可发电1804万度、收入1768万元。

  为实现光伏工作职责的具体化,成立了光伏产业扶贫领导小组,出台《关于加快推进大田县光伏产业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》,传导责任压力,细化职责分工,加强协作配合,形成推进光伏产业扶贫项目的强大合力。实行分工定责,构建多元帮扶的格局。一是乡镇负责实施,负责项目备案、选址施工、竣工验收等。同时组织专门项目团队,具体负责光伏产业扶贫工作,全程跟踪推进项目建设。二是部门各司其职。县扶贫办负责统筹协调,督察各乡镇项目进度;县发改局负责项目备案;县财政局负责各类补助资金的统筹、拨付及监管;县国土资源局、林业局、住建局负责项目用地选址指导和政策把关,对项目报批手续进行审核和指导;县卫计局、教育局、民政局配合各乡镇做好公共场所屋顶资源选址和利用工作;县供电公司负责项目并网和配电设施建设,及时结算电费;各金融机构负责贷款资金的发放。三是市场运作推广。以政府采购形式,委托县农业局或农办组织统一公开招投标,各乡镇分别与中标企业签订施工合同,中标企业负责发电设备供货、安装、调试、日常维护、知识培训、设备维护工作,并提供15年免费维护和整机14年的财产保险。因地定策,探索多种建设模式。便民定心,打造多重保障体系。为实现运营管理的长效化,着力组建资金、技术和服务三大平台。按照简单便捷、务实高效的要求,全力打通服务贫困群众的“最后一公里”,确保光伏产业扶贫项目持续发力、久久为功。

我们依依不舍地在梓溪河畔徜徉,为千米长的光伏发电站献上礼赞;我们久久地在吴山光伏扶贫产业园流连,为休闲农业留下颂扬的诗篇。

(本文选自于福建省炎黄文化研究会、省作协“走进八闽”文化采风系列之《走进大田》;图片来源于网络,如有侵权,请联系删除)